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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浏览:926    日期:2016-04-18

编者按:现在距离5月1日税制转换日只有半个月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就意味着,营业税将从此退出历史的舞台,增值税制度将变得更加规范。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营改增”会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

根据财政部答记者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这意味着目前我国实行的17%、13%、11%、6%四挡税率并未改变,这与此前业内人士的预计相差不大。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此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的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涉及的年营业税规模是1.9万亿,占到了原来营业税总比例的80%。而正如张斌所说,数量多的同时,金融业的增值税制度设计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因此有人将此次纳入试点的这四个行业,称为营改增最难啃的四根骨头。

江苏作为首批参与全国营改增试点的大省,试点工作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16年2月,全省试点纳税人近50万户,试点以来累积减税615.7亿元,其中试点行业减税260.6亿元,下游行业增加抵扣减税355.1亿元,减税面超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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