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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2.0
浏览:1646    日期:2017-09-16

编者按:诚信2.0撞击中国社会。时常听人感叹,当今社会,诚信不彰。这只是社会现实的一方面,即诚信1.0体系逐渐瓦解;事实上,还有另一方面,即诚信2.0体系正在快速构建。

所谓诚信1.0,是指传统的以道德号召、舆论谴责为主维系社会诚信的模式。诚信2.0与此有根本不同:道德号召、舆论谴责虽然仍在发挥作用,但已不是最重要、最基本的方式,诚信更多依靠一套更规范、更严密的制度体系——社会诚信体系来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诚信建设一直在以加速度奔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2014年,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

去年底,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布,提出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陈洪宛介绍,发改委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统一了社会信用代码;二是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为社会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四是建立了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

下一步怎么干?我国将加快推动信用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条例、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个层面的信用信息共享,把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有关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系统打通,化解信息孤岛难题。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把伦理道德的柔性规范和制度法律的刚性约束结合起来,提高违法失信的社会成本,构建起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体制机制。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模式处于从1.0向2.0的快速转型中。这一转型将怎样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期推出“诚信2.0”专题,供您决策参考,其他栏目的文章也祈盼引起您阅读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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