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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经济
浏览:1049    日期:2019-07-02

编者按

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指出,要以《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颁布为契机,依法处理好规划与建设、发展与创新、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着力培育构建高水平开放型海洋经济体系。

《条例》在规划编制与发展考核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海洋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沿海、沿江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规定分区域制定海洋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并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以空间布局与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推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支撑,以加强生态保护、构建服务支持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等为保障,对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范,并设定了一些创新性规定。

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由2009年的2717亿元增至2018年的7800亿元,年均增长12.4%,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由7.9%提高到8.5%,海洋经济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江苏与其他沿海省份相比,海洋经济总量、占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仍然不强。

盐城有着得天独厚的海洋、滩涂资源,是江苏省土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依托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和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一带一路向东拓展等多个政策机遇叠加,盐城市的海洋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2019年3月18日,在上海举行“接轨大上海 融入长三角”高层专家战略研讨会上,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袁志刚表示,盐城可以利用自己海岸线长的优势,做大海洋经济。但同时盐城市委书记戴源也表示,虽然大家对于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还是有一些疑虑,但现在我们正在努力,践行生态发展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道理。盐城依托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平洋西岸最大的滨海湿地,积极申报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要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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