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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盐城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3458    日期:2013-05-07

盐文明办〔2013〕9号

各县(市、区)文明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文化大发展的要求,将全民阅读活动和书香盐城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家庭读书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激发广大家庭成员爱书、读书、藏书、用书和自觉参与的热情,市文明办和市文广新局决定联合开展盐城市“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盐城市文明办、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盐城市图书馆

二、评选范围

拥有盐城市户籍的家庭或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良好的阅读习惯。

2.家庭成员爱书、藏书,订阅报刊杂志。家庭有一定的藏书量,每月购买书籍类开支占家庭生活支出比例较高。

3.家庭成员读有所感、读有所获。要有通过读书改变命运、实现致富、丰富人生等感动人、鼓舞人、引领人的“读书故事”。

4.家庭读书影响子女品德修养、教育成长。通过家庭浓厚的阅读氛围,培养子女良好的读书习惯,以及善于思考、勤学好问、正直善良的优良品质。子女热爱阅读写作,有作品在公开出版物、网站等发表、获奖的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评选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各县(市、区)文明办、文广新局、市直有关单位在广泛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报送5-10户候选家庭,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委会专家评选和网络评选,最终评出10户盐城市“书香家庭”。评选结果将在媒体和盐城市图书馆网站上公布。

五、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书香家庭”评选活动作为家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组织的申报材料请于5月20日前报市图书馆研究辅导部,材料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2、凡自荐或推荐者,请登录盐城市图书馆网站(网址www.yctsg.cn)下载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市图书馆辅导部。

3、申报材料包括填写盐城市“书香家庭”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和申报表的电子版,请同时送交。

联系人:李霞  黄兴港

联系电话:69971592,69971597

电子邮箱:ytfdb@163.com

地址:盐城市府西路6号,邮编:224005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书香家庭”评选申报表》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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