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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盐渎风”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2037    日期:2014-08-22

盐文〔2014〕22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等12个部门《关于开展“盐渎风”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盐宣通〔2014〕14号)精神,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今年4月至6月期间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涌现了一批表现突出、富有影响的先进典型,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快推进书香盐城建设,扩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全民读书月“示范项目”、“阅读之星”、“服务之星”和“优秀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数量

全民读书月“示范项目”、“阅读之星”各10个(名),“服务之星”、“优秀志愿者”各20名。

二、申报条件

(一)全民读书月“示范项目”

1、形式新颖、健康向上,对基层或本系统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带动性和感召力;

2、得到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认同,在当地或系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3、有固定的活动场地或载体,管理科学,运作规范。

(二)全民读书月“阅读之星”

1、成人“阅读之星”(5名)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个人藏书300本以上,藏书有特色,质量好;

(3)能学以致用,有较突出的读书成果。

2、少儿“阅读之星”(5名)

(1)有浓厚的课外阅读兴趣,并影响带动同学参与阅读;

(2)在市级以上读书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较好成绩。

(三)全民读书月“服务之星”

1、申报者必须是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活动的组织者或具体承办人;

2、在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参与和推广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成效显著;

3、从事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2年。

(四)全民读书月“优秀志愿者”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2、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读书活动志愿服务工作,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从事读书活动志愿服务工作2年以上。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实行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原则上每个项目可分别推荐1-2个参评对象,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二)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各地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成果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推荐对象具有真实性、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表中的事迹简介控制在500字以内,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同时附反映工作内容或成果的图片5-10张、获奖证书或视频资料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7日。材料信封上请注明“全民读书月先进推荐材料”字样,并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牵头成立第二届全民读书月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五、报送方式

联系人:苏宇波,联系电话:6997159115950236969

电子信箱:tsgsgb@163.com

联系地址:盐城市图书馆社会工作部(市府西路6号)

 

附件

1、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示范项目”推荐表

2、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阅读之星”推荐表

3、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服务之星” 推荐表

4、盐城市第二届全民读书月“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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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宣传部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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