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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图书遗失赔偿办法的通知
浏览:8074    日期:2021-02-26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提升公共图书馆服务,更好地普惠市民和读者,盐城市图书馆从2月26日起开始调整图书遗失赔偿办法。一般书刊遗失的,按照原书刊价格赔付。成套图书(不论丢失几本)按成套图书总价赔付。遗失期刊单行本按该刊当年合订本总价赔付。 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字典等工具书按照原书价格10倍赔付。

为保证图书质量,不再接受读者购买相同的书刊。

特此通知。


盐城市图书馆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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