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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
浏览:766    日期:2013-09-16

编者按:在我国,发改委系统负责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执法,商务部门负责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执法,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三类行为的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发改委近期掀起的反垄断风暴可谓猛烈,下一步还可能剑指石油、电信、汽车和银行等领域。有关部门反垄断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自我国2008年施行《反垄断法》以来,五年时间中不断有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受到处罚的企业,联通与电信就曾因涉嫌宽带垄断而被调查,后被终止。今年年初以来,就有多起案件是因为涉嫌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查处,如韩国三星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金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洋奶粉价格垄断案等。

本刊特此推出“反垄断”专题,祈盼引起您的兴趣。当然,其他栏目推出的文章也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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