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7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了《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奋勇前进》的重要讲话。当前,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更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我国发展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情况下,如何更加坚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继续深化改革,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要解决这些课题,一个前提条件是,必须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稳定才能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许多深层次问题才能得到逐步解决。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的推进,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贫困与不平等、弱势群体等社会问题逐渐凸显。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增长,尤其是更多特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了应对这些风险,政府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维系体制的稳定。
刚刚召开的全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将“围绕产生不稳定因素的深层次原因,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科学民主决策、公正廉洁执法、密切干群关系等方面加强源头预防”、“把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等作为维稳的宝贵经验予以强调,深刻表明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群众权益的内在统一性。
一些矛盾问题发生并不可怕,关键是治标,以求一时之稳,还是标本兼治,彻底化解矛盾?这是两种不同的工作思路。本刊特此推出《维稳》专题,供各位领导参考。其他栏目推荐的文章相信也会引起您阅读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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